2008/4/28

97年第二次理監事會議內容公告

台中縣石雕協會函
受文者:台中縣政府 各會員 立案:府社行字第1435號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7年04月28日 會址:沙鹿鎮晉江里六晉路2號 04-26311271
發文字號:中縣石雕(97)遇字第004號 理事長:郭可遇 0931422083
速別:普通件 總幹事:魏國龍 0919018389
密等及解密條件:普通

台中縣石雕協會第二屆第二次理事會 會議議程

一 時間 97年4月20日(星期日)上午10時

二 地點 台中縣石雕協會[沙鹿鎮晉江里六晉路2號]

出席 郭可遇 陳松 洪紹倫 卓秋源 陳珠彬 陳玉音 王錦茂 林瑞隆
列席 魏國龍 黃斌書 蘇美燕 陳冠寰 劉閔東 林振英 黃淨琪 陳冠華

三 內容

主席 理事長 郭可遇 先生 記錄 蘇美燕 總幹事 魏國龍

1 宣佈開會

2 主席報告 山線社大學員有十二名欲加入我們石雕協會 請理監事予以審查

3 報告事項 這次台中篤行國小玖石石雕展共有十五位會員共襄盛舉 感謝大家辛勞
他們預計展到六月底 若有空請前往參觀

往後工作室的開放時間為週六.日兩天 但固定位置的會員則不受限制
也就是週一至週日皆可 如此較為方便管理 因為六.日陳松老師都有
在工作室 也方便指導 大家互相研究

這次會員收入之會費維八萬元整 支出三萬一千一百三十元 其支出
內容為篤行國小作品運費一萬四千元整 長江廣告公司登廣告一萬二千
六百三十元整 攝影四千五百元整

4 討論事項 新加入會員之資格章程內規定 必須參加縣級比賽入選一次為審查條件

新學員加入於印畫冊時 請以自我創作之作品交件 最好不要用社大的
教學作品參加畫冊印製

我們打算請友會[北部及南部]盛情邀約他們一同參展 港區藝術館之展出

已舉辦參展過的作品 請勿再展出 我們希望用為未曾展出的作品

印畫冊所需繳交的件數 屆時看經費如何 再於理監事會議時共同商討
邀請友會之事宜 請陳松老師代為邀約

5 臨時動議 本會部落格http://carvingtw.blogspot.com/ 信箱:carvingtw@gmail.com
請會員個人將作品及照片寄到本會MAILL以便登錄 謝謝!
6 散會

台中縣石雕協會理事長



(簽字章及會印)